日前,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自然資源部、國家統計局發布《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并于26日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有關情況。
精心組織,確保“三調”數據真實準確。
2018年9月,國務院統一部署開展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3年來,在各地、各有關部門的通力協作下,在全國各級調查機構和調查人員的共同努力下,“三調”工作克服地方各級機構改革和新冠疫情帶來的困難,圓滿完成了調查任務,取得了重大成果。
“三調”是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調查數據的真實準確是“三調”的生命線。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為確保“三調”數據真實準確提供了根本保障。國務院“三調”領導小組多次研究部署,強調“盡可能采用先進技術手段,減少可能出現的人為干擾,千方百計提高數據質量”。自然資源部精心組織實施,先后召開上百次會議研究部署落實,幾十次赴地方調研指導,反復強調“對調查真實性毫不動搖,寸步不讓,虛報嚴懲”。“三調”主要情況先后經國務院“三調”領導小組會議、國務院常務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同時提出了重大工作要求。
調查工作中,嚴格執行分階段、分層級檢查驗收制度,及早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偏差。縣級初始調查成果平均經過了7輪“檢查-反饋-整改-再檢查”的核查整改。充分利用遙感、衛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統以及移動互聯網、云計算、無人機等技術,全面應用“互聯網+調查”新機制,最大限度減少人為干預。強化培訓指導,先后開展國家級培訓6800余人次,省級培訓11萬人次,提升調查一線骨干、核查和監理人員的業務能力水平。
調查過程中,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在調查關鍵節點,先后開展4輪“三調”專項督察,覆蓋了394個縣級調查單元,在確保數據真實準確方面發揮了重要制衡作用。自然資源部公開通報了5起弄虛作假和152起調查不認真不到位、審核把關不嚴等典型案例。國家統計局組織開展的第三方數據質量綜合評估結果顯示,調查誤差均滿足設計控制標準,認為“三調”數據結果可靠。
成果豐碩,全面掌握全國主要地類數據
“三調”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全面查清了全國國土利用狀況,建立了覆蓋國家、省、地、縣四級的國土調查數據庫。全面掌握了全國主要地類數據:
(一)耕地12786.19萬公頃(191792.79萬畝)。其中,水田3139.20萬公頃(47087.97萬畝),占24.55%;水澆地3211.48萬公頃(48172.21萬畝),占25.12%;旱地6435.51萬公頃(96532.61萬畝),占50.33%。
(二)園地2017.16萬公頃(30257.33萬畝)。其中,果園1303.13萬公頃(19546.88萬畝),占64.60%;茶園168.47萬公頃(2527.05萬畝),占8.35%;橡膠園151.43萬公頃(2271.48萬畝),占7.51%;其他園地394.13萬公頃(5911.93萬畝),占19.54%。
(三)林地28412.59萬公頃(426188.82萬畝)。其中,喬木林地19735.16萬公頃(296027.43萬畝),占69.46%;竹林地701.97萬公頃(10529.53萬畝),占2.47%;灌木林地5862.61萬公頃(87939.19萬畝),占20.63%;其他林地2112.84萬公頃(31692.67萬畝),占7.44%。
(四)草地26453.01萬公頃(396795.21萬畝)。其中,天然牧草地21317.21萬公頃(319758.21萬畝),占80.59%;人工牧草地58.06萬公頃(870.97萬畝),占0.22%;其他草地5077.74萬公頃(76166.03萬畝),占19.19%。
(五)濕地2346.93萬公頃(35203.99萬畝)。濕地是“三調”新增的一級地類,包括7個二級地類。其中,紅樹林地2.71萬公頃(40.60萬畝),占0.12%;森林沼澤220.78萬公頃(3311.75萬畝),占9.41%;灌叢沼澤75.51萬公頃(1132.62萬畝),占3.22%;沼澤草地1114.41萬公頃(16716.22萬畝),占47.48%;沿海灘涂151.23萬公頃(2268.50萬畝),占6.44%;內陸灘涂588.61萬公頃(8829.16萬畝),占25.08%;沼澤地193.68萬公頃(2905.15萬畝),占8.25%。
(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3530.64萬公頃(52959.53萬畝)。其中,城市用地522.19萬公頃(7832.78萬畝),占14.79%;建制鎮用地512.93萬公頃(7693.96萬畝),占14.53%;村莊用地2193.56萬公頃(32903.45萬畝),占62.13%;采礦用地244.24萬公頃(3663.66萬畝),占6.92%;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57.71萬公頃(865.68萬畝),占1.63%。
(七)交通運輸用地955.31萬公頃(14329.61萬畝)。其中,鐵路用地56.68萬公頃(850.16萬畝),占5.93%;軌道交通用地1.77萬公頃(26.52萬畝),占0.18%;公路用地402.96萬公頃(6044.47萬畝),占42.18%;農村道路476.50萬公頃(7147.56萬畝),占49.88%;機場用地9.63萬公頃(144.41萬畝),占1.01%;港口碼頭用地7.04萬公頃(105.64萬畝),占0.74%;管道運輸用地0.72萬公頃(10.85萬畝),占0.08%。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3628.79萬公頃(54431.78萬畝)。其中,河流水面880.78萬公頃(13211.75萬畝),占24.27%;湖泊水面846.48萬公頃(12697.16萬畝),占23.33%;水庫水面336.84萬公頃(5052.55萬畝),占9.28%;坑塘水面641.86萬公頃(9627.86萬畝),占17.69%;溝渠351.75萬公頃(5276.27萬畝),占9.69%;水工建筑用地80.21萬公頃(1203.19萬畝),占2.21%;冰川及常年積雪490.87萬公頃(7362.99萬畝),占13.53%。
用好“三調”成果持續加強和改進工作
“三調”數據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我國國土利用狀況,也反映出耕地保護、生態建設、節約集約用地方面存在的問題,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
(一)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守牢18億畝耕地紅線。黨中央、國務院始終高度重視耕地保護。2017年國務院印發公布的《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6-2030年)》,按照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總體要求,統籌平衡支撐經濟社會發展、脫貧攻堅、農業結構調整和生態建設等目標,確定了2020年和2030年的耕地保有量目標,分別是18.65億畝和18.25億畝。“三調”結果顯示,2019年末全國耕地19.18億畝,從全國層面看,實現了國家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標。
從“三調”數據看,“二調”以來的10年間,全國耕地地類減少了1.13億畝,在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嚴格落實了占補平衡的情況下,耕地地類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農業結構調整和國土綠化。過去10年的地類轉換中,既有耕地流向林地、園地的情況,也有林地、園地流向耕地的情況,結果是,耕地凈流向林地1.12億畝,凈流向園地0.63億畝。耕地流向園地等農用地中,有的破壞了耕作層,有的沒有破壞,“三調”專門對此進行了調查標注,全國共有8700多萬畝即可恢復為耕地的農用地,還有1.66億畝可以通過工程措施恢復為耕地的農用地,如果需要,這部分農用地可通過相應措施恢復為耕地。因此,只要統籌安排,嚴格管控,完全可以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但絕不能掉以輕心,必須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守牢耕地紅線。
一是結合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以“三調”成果為基數和底圖,按照應保盡保原則,合理確定各地耕地保有量,嚴格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確保完成國家規劃確定的耕地保護目標。
二是壓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實行黨政同責。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帶位置逐級分解下達,作為剛性指標嚴格考核。三是對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生產,永久基本農田按糧田管理。嚴格用途管制,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從嚴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四是規范完善耕地占補平衡,確保補充耕地數量相等、質量相當。
(二)堅持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統籌生態建設。基于生態文明建設需要,“三調”將“濕地”調整為與耕地、園地、林地、草地、水域等并列的一級地類。“三調”結果顯示,10年間,生態功能較強的林地、草地、濕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等地類合計凈增加了2.6億畝,生態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同時,全國有2.29億畝耕地流向林地、草地、濕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等生態功能較強的地類,而又有2.17億畝上述地類流向耕地,反映出生態建設格局在局部地區不夠穩定,一些地方還暴露出生態建設的盲目性、生態布局不合理等問題,必須堅持最嚴格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統籌生態建設。
一是堅持系統觀念,在“三調”形成的數據庫基礎上,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合理安排生態建設布局,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并嚴格實施。二是尊重自然規律,對“三調”發現的不符合自然地理格局的土地利用方式,按照“宜耕則耕、宜林則林、宜草則草、宜濕則濕、宜荒則荒、宜沙則沙”的原則,逐步進行調整。三是通盤安排未來生態退耕、國土綠化等生態建設,依據“三調”形成的統一底圖,按照“宜喬則喬、宜灌則灌、宜草則草”的原則,科學確定并帶位置下達新的綠化任務。
(三)堅持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推動集約高效用地。“三調”結果顯示,全國建設用地總量6.13億畝,較“二調”時增加1.28億畝,增幅26.5%,同期國內生產總值增長109.4%,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從48.34%提高到62.71%,建設用地的增加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用地需求總體相適應。但從“三調”數據看,城鎮建設用地總規模達到1.55億畝,節約集約程度不夠問題依然突出,一些地方存在大量低效和閑置土地。全國村莊用地規模達3.29億畝,總量較大,布局不盡合理。城鄉建設用地盤活利用具有較大潛力。
我國人多地少的國情和現代化建設的進程決定了土地供需矛盾還將持續相當長的時間,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堅持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面提升用地效率。
一是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嚴格規劃管控,城鎮建設必須嚴格限定在城鎮開發邊界之內,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應當在縣域內統籌。二是著力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完善政府引導市場參與的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體系,全面提升各類園區集約用地水平。三是科學編制村莊規劃,推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盤活農村存量土地。四是強化土地使用標準和節約集約用地評價。調整完善產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領域建設用地使用標準。加強項目生成階段節約用地審查,建設項目可研報告要對節約集約用地情況做出專章分析,新上項目用地節約集約化程度應努力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五是大力推廣節地技術,培育出一批新型節地模式和節約用地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三調”成果是國家制定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規劃、重要政策舉措的基本依據。要加強“三調”成果共享應用,將“三調”成果作為國土空間規劃和各類相關專項規劃的統一基數、統一底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來源 | 新華社
精心組織,確保“三調”數據真實準確。
2018年9月,國務院統一部署開展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3年來,在各地、各有關部門的通力協作下,在全國各級調查機構和調查人員的共同努力下,“三調”工作克服地方各級機構改革和新冠疫情帶來的困難,圓滿完成了調查任務,取得了重大成果。
“三調”是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調查數據的真實準確是“三調”的生命線。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為確保“三調”數據真實準確提供了根本保障。國務院“三調”領導小組多次研究部署,強調“盡可能采用先進技術手段,減少可能出現的人為干擾,千方百計提高數據質量”。自然資源部精心組織實施,先后召開上百次會議研究部署落實,幾十次赴地方調研指導,反復強調“對調查真實性毫不動搖,寸步不讓,虛報嚴懲”。“三調”主要情況先后經國務院“三調”領導小組會議、國務院常務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同時提出了重大工作要求。
調查工作中,嚴格執行分階段、分層級檢查驗收制度,及早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偏差。縣級初始調查成果平均經過了7輪“檢查-反饋-整改-再檢查”的核查整改。充分利用遙感、衛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統以及移動互聯網、云計算、無人機等技術,全面應用“互聯網+調查”新機制,最大限度減少人為干預。強化培訓指導,先后開展國家級培訓6800余人次,省級培訓11萬人次,提升調查一線骨干、核查和監理人員的業務能力水平。
調查過程中,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在調查關鍵節點,先后開展4輪“三調”專項督察,覆蓋了394個縣級調查單元,在確保數據真實準確方面發揮了重要制衡作用。自然資源部公開通報了5起弄虛作假和152起調查不認真不到位、審核把關不嚴等典型案例。國家統計局組織開展的第三方數據質量綜合評估結果顯示,調查誤差均滿足設計控制標準,認為“三調”數據結果可靠。
成果豐碩,全面掌握全國主要地類數據
“三調”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全面查清了全國國土利用狀況,建立了覆蓋國家、省、地、縣四級的國土調查數據庫。全面掌握了全國主要地類數據:
(一)耕地12786.19萬公頃(191792.79萬畝)。其中,水田3139.20萬公頃(47087.97萬畝),占24.55%;水澆地3211.48萬公頃(48172.21萬畝),占25.12%;旱地6435.51萬公頃(96532.61萬畝),占50.33%。
(二)園地2017.16萬公頃(30257.33萬畝)。其中,果園1303.13萬公頃(19546.88萬畝),占64.60%;茶園168.47萬公頃(2527.05萬畝),占8.35%;橡膠園151.43萬公頃(2271.48萬畝),占7.51%;其他園地394.13萬公頃(5911.93萬畝),占19.54%。
(三)林地28412.59萬公頃(426188.82萬畝)。其中,喬木林地19735.16萬公頃(296027.43萬畝),占69.46%;竹林地701.97萬公頃(10529.53萬畝),占2.47%;灌木林地5862.61萬公頃(87939.19萬畝),占20.63%;其他林地2112.84萬公頃(31692.67萬畝),占7.44%。
(四)草地26453.01萬公頃(396795.21萬畝)。其中,天然牧草地21317.21萬公頃(319758.21萬畝),占80.59%;人工牧草地58.06萬公頃(870.97萬畝),占0.22%;其他草地5077.74萬公頃(76166.03萬畝),占19.19%。
(五)濕地2346.93萬公頃(35203.99萬畝)。濕地是“三調”新增的一級地類,包括7個二級地類。其中,紅樹林地2.71萬公頃(40.60萬畝),占0.12%;森林沼澤220.78萬公頃(3311.75萬畝),占9.41%;灌叢沼澤75.51萬公頃(1132.62萬畝),占3.22%;沼澤草地1114.41萬公頃(16716.22萬畝),占47.48%;沿海灘涂151.23萬公頃(2268.50萬畝),占6.44%;內陸灘涂588.61萬公頃(8829.16萬畝),占25.08%;沼澤地193.68萬公頃(2905.15萬畝),占8.25%。
(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3530.64萬公頃(52959.53萬畝)。其中,城市用地522.19萬公頃(7832.78萬畝),占14.79%;建制鎮用地512.93萬公頃(7693.96萬畝),占14.53%;村莊用地2193.56萬公頃(32903.45萬畝),占62.13%;采礦用地244.24萬公頃(3663.66萬畝),占6.92%;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57.71萬公頃(865.68萬畝),占1.63%。
(七)交通運輸用地955.31萬公頃(14329.61萬畝)。其中,鐵路用地56.68萬公頃(850.16萬畝),占5.93%;軌道交通用地1.77萬公頃(26.52萬畝),占0.18%;公路用地402.96萬公頃(6044.47萬畝),占42.18%;農村道路476.50萬公頃(7147.56萬畝),占49.88%;機場用地9.63萬公頃(144.41萬畝),占1.01%;港口碼頭用地7.04萬公頃(105.64萬畝),占0.74%;管道運輸用地0.72萬公頃(10.85萬畝),占0.08%。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3628.79萬公頃(54431.78萬畝)。其中,河流水面880.78萬公頃(13211.75萬畝),占24.27%;湖泊水面846.48萬公頃(12697.16萬畝),占23.33%;水庫水面336.84萬公頃(5052.55萬畝),占9.28%;坑塘水面641.86萬公頃(9627.86萬畝),占17.69%;溝渠351.75萬公頃(5276.27萬畝),占9.69%;水工建筑用地80.21萬公頃(1203.19萬畝),占2.21%;冰川及常年積雪490.87萬公頃(7362.99萬畝),占13.53%。
用好“三調”成果持續加強和改進工作
“三調”數據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我國國土利用狀況,也反映出耕地保護、生態建設、節約集約用地方面存在的問題,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
(一)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守牢18億畝耕地紅線。黨中央、國務院始終高度重視耕地保護。2017年國務院印發公布的《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6-2030年)》,按照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總體要求,統籌平衡支撐經濟社會發展、脫貧攻堅、農業結構調整和生態建設等目標,確定了2020年和2030年的耕地保有量目標,分別是18.65億畝和18.25億畝。“三調”結果顯示,2019年末全國耕地19.18億畝,從全國層面看,實現了國家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標。
從“三調”數據看,“二調”以來的10年間,全國耕地地類減少了1.13億畝,在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嚴格落實了占補平衡的情況下,耕地地類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農業結構調整和國土綠化。過去10年的地類轉換中,既有耕地流向林地、園地的情況,也有林地、園地流向耕地的情況,結果是,耕地凈流向林地1.12億畝,凈流向園地0.63億畝。耕地流向園地等農用地中,有的破壞了耕作層,有的沒有破壞,“三調”專門對此進行了調查標注,全國共有8700多萬畝即可恢復為耕地的農用地,還有1.66億畝可以通過工程措施恢復為耕地的農用地,如果需要,這部分農用地可通過相應措施恢復為耕地。因此,只要統籌安排,嚴格管控,完全可以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但絕不能掉以輕心,必須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守牢耕地紅線。
一是結合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以“三調”成果為基數和底圖,按照應保盡保原則,合理確定各地耕地保有量,嚴格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確保完成國家規劃確定的耕地保護目標。
二是壓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實行黨政同責。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帶位置逐級分解下達,作為剛性指標嚴格考核。三是對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生產,永久基本農田按糧田管理。嚴格用途管制,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從嚴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四是規范完善耕地占補平衡,確保補充耕地數量相等、質量相當。
(二)堅持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統籌生態建設。基于生態文明建設需要,“三調”將“濕地”調整為與耕地、園地、林地、草地、水域等并列的一級地類。“三調”結果顯示,10年間,生態功能較強的林地、草地、濕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等地類合計凈增加了2.6億畝,生態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同時,全國有2.29億畝耕地流向林地、草地、濕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等生態功能較強的地類,而又有2.17億畝上述地類流向耕地,反映出生態建設格局在局部地區不夠穩定,一些地方還暴露出生態建設的盲目性、生態布局不合理等問題,必須堅持最嚴格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統籌生態建設。
一是堅持系統觀念,在“三調”形成的數據庫基礎上,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合理安排生態建設布局,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并嚴格實施。二是尊重自然規律,對“三調”發現的不符合自然地理格局的土地利用方式,按照“宜耕則耕、宜林則林、宜草則草、宜濕則濕、宜荒則荒、宜沙則沙”的原則,逐步進行調整。三是通盤安排未來生態退耕、國土綠化等生態建設,依據“三調”形成的統一底圖,按照“宜喬則喬、宜灌則灌、宜草則草”的原則,科學確定并帶位置下達新的綠化任務。
(三)堅持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推動集約高效用地。“三調”結果顯示,全國建設用地總量6.13億畝,較“二調”時增加1.28億畝,增幅26.5%,同期國內生產總值增長109.4%,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從48.34%提高到62.71%,建設用地的增加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用地需求總體相適應。但從“三調”數據看,城鎮建設用地總規模達到1.55億畝,節約集約程度不夠問題依然突出,一些地方存在大量低效和閑置土地。全國村莊用地規模達3.29億畝,總量較大,布局不盡合理。城鄉建設用地盤活利用具有較大潛力。
我國人多地少的國情和現代化建設的進程決定了土地供需矛盾還將持續相當長的時間,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堅持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面提升用地效率。
一是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嚴格規劃管控,城鎮建設必須嚴格限定在城鎮開發邊界之內,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應當在縣域內統籌。二是著力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完善政府引導市場參與的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體系,全面提升各類園區集約用地水平。三是科學編制村莊規劃,推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盤活農村存量土地。四是強化土地使用標準和節約集約用地評價。調整完善產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領域建設用地使用標準。加強項目生成階段節約用地審查,建設項目可研報告要對節約集約用地情況做出專章分析,新上項目用地節約集約化程度應努力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五是大力推廣節地技術,培育出一批新型節地模式和節約用地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三調”成果是國家制定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規劃、重要政策舉措的基本依據。要加強“三調”成果共享應用,將“三調”成果作為國土空間規劃和各類相關專項規劃的統一基數、統一底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來源 |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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